被勸代妹擋災 事主稱只允口交卻被迫性交
黃道十二宮察猜密加度代妹擋災
已婚的士司機涉自稱「再生人」,涉嫌以替妹擋災為由騙得女友17歲女兒Y跟他14次性交以進行「黃道十二宮」法事。司機另被指藉「師公上身」濕吻女友12歲的女兒X。Y作供指,在她答應代胞妹X與被告口交以驅除X的邪靈後,被告即日便帶她到九龍塘時鐘酒店,但被告卻在她不同意及沒預料下性交。事後被告向她跪下指是「被師公強迫」性交,著Y向母親訛稱夜歸是因為到大嶼山找高僧。
Y今指,案發前母親曾著她不要與被告單獨外出,當時母親指「依家都唔知察猜係個點樣嘅人」,惟Y為幫妹妹而不理。Y回答法官指當日她同意跟被告口交,但不同意性交。
Y稱當天被告駕駛的士載她到九龍塘時鐘酒店,起初她抗拒被告攬和吻她,被告便問她「你係咪想幫個妹㗎」,她遂就範盼盡快完事。洗澡淨身後她與被告在床上,被告突騎在她身上跟她性交,她感到痛楚遂推開被告,被告改為要Y替他手淫了事。
完事後兩人在床上談了一小時,被告向她提及要完成「黃道十二宮」,即進行十二次同樣的性交,才能為X驅除邪靈,她之後確實完成了。案件明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