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歲的徐女士無論買魚、買菜、抑或乘車用毫子付款也有被拒收的經驗,更慘是因此曾遭商戶或車長責罵,她當時只好收起毫子,改付鈔票找續,「佢(商戶)畀毫子我就得,我畀佢就唔得,好唔公道囉」。洪小姐指日常在街市購物收到不少毫子,只好留在乘小巴時使用。
根據《硬幣條例》面額1元以下的硬幣,不可支付逾兩元的款項,而一元或以上硬幣則不可支付逾100元款項。民建聯9月中以電話訪問1,030名市民,發現近七成人曾於購物或乘車時被拒收毫子,逾半數人家中存有50元或以上的毫子。不足一成人曾將毫子存入銀行或兌換成紙幣,當中逾六成人認為銀行就兌換毫子收取手續費並不合理。
立法會議員陳鑑林指,目前銀行兌換毫子收取5%手續費成為商戶拒收毫子的原因。他認為銀行有責任處理貨幣,不應徵收任何額外手續費,並要求政府立法,阻止商戶拒收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