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償$451萬】清華大學告侵權 教育機構喺香港註冊
北京清華大學清華園江蘇教育集團
江蘇教育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在其經營的網站和教育機構名稱中使用「清華」字樣,北京清華大學以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其訴諸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377萬港元)及各項合理開支59,290元(約74,600港元),合共359,290元(約451萬港元)。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今日發佈消息稱,此案已受理。
原告清華大學訴稱,在實際生活中,「清華」已普遍成為人們對清華大學的簡稱。1988年11月21日,清華大學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註冊「清華」商標,經註冊續展,上述商標仍在法律有效保護期內。
近期,清華大學發現江蘇教育公司在其經營的網站上使用「清華」、「清華園」等商業字眼,並且其經營的教育機構名稱含有「清華」字樣。
清華大學認為,江蘇教育公司的行為會使公眾誤認為其與清華大學存在某種聯繫,造成市場混淆,侵犯了清華大學的商標權。此外,「清華」「清華園」是清華大學約定俗成的簡稱,江蘇教育公司突出使用「清華」「清華園」字樣,使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對清華大學的聲譽造成了不良影響,故訴至法院。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清華大學的前身為清華學堂,始建於1911年,是清政府設立的留美預備學校。1928年更名為國立清華大學,現已發展成為一所設有理、工、文、法、醫、歷史、哲學、經濟、教育、管理和藝術等學科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