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姦劫積犯出獄再犯 認罪候判
蘋果日報 2012/09/17 06:00
高等法院
一名有強姦及打劫案底的積犯,出獄後重犯打劫和非禮,今天在高院承認4項搶劫和1項非禮罪,稍後判刑。
法官批評被告持續犯案,非單純為錢。案件押後至10月8日,等候心理及精神科醫生報告才判刑。
36歲被告臧豪輝,5年前出獄不久後,3次打劫一間漫畫店,半年後更於打劫修甲店時,用刀指嚇女店主脫光衣服,迫她口交,又不理她月經來潮,用手指插她下體。他留下DNA證據而洩露身份。被告1990年曾因盜竊留下首個案底,98年又冒警入屋姦劫一名15歲少女,判監4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