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BokharyAminaMariam(二十五歲)任職公關經理,被控於去年六月二十四日,在中環卑利街一間名為JahBar的酒吧外,刑事毀壞一盞價值百元的射燈燈膽,襲擊一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並於同日在中區警署的會面室內,藏有一個膠袋內有可卡因毒品痕迹。
拳打警員背部
酒吧前經理供稱,與被告認識五年,於案發日凌晨抵達酒吧門外時,見到被告正與男友IanMoore爭執,被告其後隨手拾起木托盤,四圍蹓躂,不斷叫囂,言語間九成半為粗言穢語,及後揮動托盤兩度擊向牆壁,又以托盤毀壞射燈燈膽,他見狀便報警求助,被告稍後繼續放聲大叫、走來走去、粗話亂飛,直至警員到達現場。惟他被辯方盤問時,否認指控曾與被告結怨,故意誇大事件。
警員高捷指出,被告初時表現平靜,乖乖接受問話,直至問及有否損壞燈膽,她的情緒才失控,表示「我是香港居民,有權做我喜歡的事」,突然用手打警員的手臂,然後在他轉身離開,拳打他背部。
另一名女警則供稱,被告在調查期間曾經哭泣,大吵大鬧,情緒甚為激動,就連酒吧對面住宅居民亦被滋擾,被告及後登車時不斷爭執,情緒不穩,警員懷疑她於案發前曾經服用毒品,故把她帶返警署後搜身,在其褲袋內撿獲一個含有白色粉末的膠袋。女警否認辯方所指,處理證物程序涉失當。
案件編號:WSCC819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