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翁仁賢昨日下午得知將被槍決,一開始躲在舍房內,不願踏出死牢,管理員勸說無效,將他拖出牢房,押上刑場。翁仁賢吃完滷肉飯、荷包蛋、炸雞腿、抽4根煙後,晚間8點38分趴地執行槍決,但檢察官發現他沒斷氣,39分再補第二槍,40分確認死亡,並通知家屬,但因家屬拒絕領回遺體,檢察官指示暫送中壢殯儀館冰存。
案發2016年除夕夜,翁仁賢因對父母、兄長積怨多年,當年除夕夜他在桃園市龍潭區家中趁父母及親友共16人圍爐時,持汽油衝進屋內縱火,造成父、母、姪子、姪女、姪媳及看護共6人死亡,另4人灼傷。翁仁賢一審到更一審共3度被判死,全案第2度上訴最高法院進行生死辯論時,翁男拒絕出庭,去年被最高法院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台灣蘋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