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隆地產主席陳啓宗(圖)指樓上單位漏水,造成滋擾,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樓上業主採取措施,防止漏水,並賠償損失。
涉案物業位於港鐵天后站上蓋栢景臺,其發展商包括恒隆、新世界及港鐵,1989年入伙。
原告陳啓宗及其妻BarbaraChan於87年以337萬元,購下47樓A及B室,被告則是48樓A及B室的業主林義富及陳安惠。
原告在入稟狀指出,被告違反大廈公契及《建築物管理條例》,沒有確保原告避免受到滋擾,除就漏水一事申請禁制令外,亦要求對方賠償有關損失。
案件編號:HCA158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