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元朗區地產代理行放蛇指欲以4,000元月租去租屋,有女代理坦言困難,但仍帶記者到石塘村一農地睇樓,上址女業主稱有四至五間磚屋放租,月租介乎4,000至10,000元,有獨立廁所兼送獨立花園,即是磚屋外小空地,讓租客放置洗衣機。女業主強調業權無問題,但記者向女代理查問上址磚屋是否可出售時,女代理即好心提醒記者,暗示上址不合法,只可租、不可買:「呢啲屋嘅買賣上唔到律師樓㗎……私底下同業主達成買賣協議,對你完全無保障!」
另一地產經紀則帶記者到元朗崇正新村睇樓,記者見一兩層高村屋旁邊,有一排五間新建的夾板屋出租,每間夾板屋面積約300平方呎,有獨立厠所,一房一廳格局,租金由4,000多元至7,000元。據悉五間夾板屋是由業主租給二房東後,再由二房東自行興建,故同屬非法僭建。地政總署回應時亦指記者提到的兩處出租村屋所在的農地,有非法僭建房屋,署方會跟進。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稱,違反地契及城市規劃條例情況在新界區越來越普遍,無奈署方對私人土地違規發展執法力度寬鬆,亦較少將違規土地回收。朱凱廸警告,租客租住這類非法村屋存在風險,因一旦違法被政府回收,租客不會得到任何保障,非法屋的防火安全亦成疑。
■記者金敏琍、徐雲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