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公佈,電力建設項目專項審計工作,將在全國18省同時展開,審計對象為02至07年間建設及營運的電源及電網項目,範圍包括立項、規劃、基建、營銷、調度的合理性及員工持股量等,並會採取交叉審計的辦法進行。
據悉,審計署將重點調查「廠網分家」電力改革時的資產移交及轉讓情形,亦會察看宏觀調控和執行節能減排環保政策後的效果,以及電力價外基金、專項基金的收費管理與使用情況。查探實際情況後,審計工作更可能延伸至電力建設項目的審批、發電量計劃指標的指定和執行、徵地和拆遷等。審計的內容將會因應不同省份的電力系統而有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