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不起它是在哪一年來到我家了,如果從二十多年前第一次用傳真機到現在,它最多不過是我家裏的第三部傳真機。傳真機剛剛面世的時候,大概要賣到港幣五千元以上一部,差不多是我三個月的稿費。即使那樣,還是毫不猶豫就買了一部。
對於寫稿人來說,傳真機是一項最偉大的現代發明,它結束了天天人力送稿的痛苦,結束了原稿到了報館失蹤的擔心,讓我們安坐家中或身處天涯海角,完全不需要另學新技術(比如現在的電腦打字),就可以把稿子安全交給編輯。
我家那架傳真機死了。看着它的屍體,我給它鞠了一個躬。
然後我就走去電器舖,買一架新的。現在傳真機的名堂太多,身體卻單薄得叫人不敢重一點手腳接觸。價錢真是便宜,想找一架一千塊錢以上的,要「幾經周折」。我跟售貨員說,不要那麼多功能,只要最基本的那種,我可以傳出去,人家可以傳進來,就可以了。這麼簡單的要求,想不到在今天卻可以為難人。
最後,我買了一架回來,價錢低得令我起疑,不是怕它傳不了稿,而是怕它早夭。我不想在短時間內,又給傳真機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