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前,許智峯指本案意義在於揭露政府如何非法介入和操控議會,到底立會憲制角色能否彰顯、市民仍否覺得立會是個有尊嚴的地方?他指作為議員,現時沒甚麼比起參與審議修訂《逃犯條例》更重要,直言「少一把聲音、少一票、少一份抗爭力量,就係少咗」,會盡全力說服法庭不要判他入獄,容許他參與未來兩、三星期的議會工作,並承諾跟進政府狗仔隊事宜。
不過許今年4月又惹風波,他在本案保釋等候裁決期間,出席中西區區議會財務委員會會議,他在會上質疑申請活動撥款團體與民建聯關係密切,要求小組主席李志恒裁決不果,涉拿走李的開會文件等,區議會及後報警。許當時解釋只是故意擾攘,拿起文件後已即時放下。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