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社工認6.9遊行後「煲底」襲警 求情稱為救遭警跪壓年輕人
反送中社會服務令6.9%抗暴之戰
去年6月9日反送中大遊行後,政府罔顧民意,堅持恢復二讀送中惡法,翌日凌晨部份示威者與警方在立法會「煲底」發生衝突。有裝修工人今在裁判法院承認將現場鐵馬搬向警方封鎖線,另有社工除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外,還承認襲警,求情稱是為了救走遭警員跪壓身軀的年輕人,故腳踢警員上身及頸部間的位置,導致警員右眼角裂傷。裁判官押後二人的案件,待索閱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始判刑,等候期間二人須還柙。
裝修工人吳浩榮(33歲)及社工丘子樂(33歲)今承認去年6月10日凌晨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丘另承認於他同日同地與其他人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
辯方為丘求情時透露,被告在大學修讀金融系,畢業後投身相關行業,惟其後發現對此興趣不大,兼希望幫人,遂轉行為人提供精神健康輔導,更修讀社工課程,成為註冊社工。
案發當日,丘和所屬機構同事及因工作而結識的年輕人一起參與遊行,及後只是和平靜坐。晚上警員拘捕在場人士時,丘看見有年輕人遭警員跪在身上拘捕,他為救人才趨前踢警員。辯方呈上丘的僱主、大學導師及所屬教會成員等人的求情信,讚揚他本性善良和熱心公益,犯案不符本性。辯方亦指,丘涉案約三分鐘,其一生便遭摧毀,他已感很後悔,索取法律意見後堅持認罪,承擔罪責,請求法庭考慮所有判刑選項。
至於吳浩榮,辯方透露其妻子因他牽涉本案已離他而去,父子關係亦轉差。辯方指,吳在案中只是使用低度暴力,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主任裁判官錢禮押後二人的案件至7月13日判刑,其間為他們索取報告,惟明言他們很大機會被判即時監禁。
散庭後,約30名聲援人士趕到囚車出入口處送囚車,並在等候期間即場寫上「照顧好自己」、「等你返家」等字句,為兩名被告打氣。他們在囚車離去時,高舉字句並呼叫「撐手足,撐到底」口號,另有聲援人士離開時高喊「七月一,維園見」。
兩名被告承認的案情指,有督察在案發當日午夜發現約200名示威者開始拆走「煲底」鐵馬,隨即指揮下屬築起封鎖線。其後有警員多次警告示威者不要衝擊警方封鎖線,惟示威不予理會,繼續推進,吳亦身處其中,將鐵馬搬向封鎖線。至凌晨12時許,警員A進行驅散行動期間,遭多名示威者包圍及襲擊,其中丘踢向警員頸部及上半身之間的位置,約三分鐘後遭其他警員當場制服及拘捕。
另外,控方今日原本申請將涉及學生戴安(23歲)、電腦技術員溫鎮豪(30歲)、學生陳均年(22歲)、運輸工人梁展恒(19歲)、學生周啟龍(20歲)、無業王洛鈞(22歲)、運動員鄺淯銘(22歲)、裝修工人葉展鵬(23歲)、無業張梓熙(24歲)、無業王樹恒(24歲)、田徑運動員卓嘉豪(24歲)、學生曾泳祥(29歲)以及文員廖德輝(41歲)共13名被告的案件合併,並聽取答辯。惟有被告透過大狀表示,仍未收齊甚至未收到任何控方文件,亦有被告明言反對將案合併及再押後。裁判官最終押後上述13人的案件至8月31日再訊,待控方備妥文件,屆時再處理合併事宜。
【案件編號:ESCC2495/19、1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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