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贏官司】3宗名譽案勝訴獲賠17萬 怒斥微博大V「喪盡天良」

蘋果日報 2018/12/05 14:55

官司李小璐名譽

內地女星李小璐早前透過律師,起訴在微博上侮辱、誹謗,影響其名譽權的「微博大V」。李小璐委託的星權律師事務所今指,李小璐所涉及的3宗名譽案件陸續勝訴,被告需向李賠償15萬人民幣(下同,約17萬港元);李小璐工作室斥責「『網絡營銷大V』為流量,掙黑心錢,簡直喪盡天良」,發現網絡暴力有幕後推手,將繼續跟蹤追擊,搜集證據提交警方和法院。
星權律師事務所的通報寫道,「2018年11月至12月,演員李小璐3例名譽維權案件陸續勝訴,被告葉X、任X、朱X飛等人因發佈針對李小璐的侮辱、誹謗言論,被構成對李小璐名譽權的侵犯,須向李小璐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15萬元。針對近日借某些微博熱搜話題再次肆意散播以上勝訴判決中經法院認定構成侮辱、誹謗的侵權內容的網絡用戶,本律師事務所已接受李小璐女士委託一一取證並將繼續啟動法律追責程序」。
李小璐亦在其工作室微博,感謝法院判決,並稱「對於前幾天,網絡上有人為洩私憤以藏頭露尾的方式發微博,傷及無辜,挑起事端,從而引起一些『網絡營銷大V』借機把法院已判定對李小璐女士造謠、誹謗的內容重新羅列搜集在一起,再度發佈,以博眼球,簡直喪盡天良!」
去年12月31日,李小璐被拍到赴24歲嘻哈歌手PG One家中住宿一宵,第二天早上,PG One還開着李小璐的豪車送她回家,事件將李小璐、PG One,以及李小璐的丈夫賈乃亮成為輿論焦點,更被不少微博大V稱她「出軌」及「偷食」,李小璐因此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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