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水也講究。永遠用Parker牌的墨水,藍黑色的,因為這牌子的墨水不傷筆,出得快。但墨水瓶卻選MontBlanc造的。買一瓶後者墨水,棄墨留瓶,把前者的墨水不斷地加進去。
書桌上的燈,討厭用新潮、專為寫字枱設計的,而先進科技的怪燈泡更不用。要奶白帶黃而柔和的光,不暗,燈罩簡單設計,要圓的,燈柱不刺眼。去年購買新書桌,順便配購坐椅,選了很久也不稱意。最後買到的,回家後覺得大了一點,過了一段時期才習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這是老生常談。奇怪是我對「利其器」的要求與眾不同。搞攝影,影友們對照相機重視。我不重視,只是要求鏡頭開盡時內裡的片頁不起角。寫書法,首要是毛筆好,次要是書寫的枱面夠大,再次是宣紙的質量,而歷來書法家重視的墨,我卻認為不大重要。後者是因為要增加墨色濃淡的變化,水與墨併用,墨本身的質量就不是那樣重要了。這正如有些人把汽水加進紅酒一起喝,紅酒本身的質量是不重要的。
奇怪,沒有聽過寫文章的行家說要「必先利其器」。我是需要的,而且越來越苛求。這可能是因為寫作是環境的事,其需要顧及的瑣碎事項太多,行家們沒有注意吧了。
我認為自己的苛求是對的。寫作是純思想的玩意,要寫得好,所需的集中力遠超其他我嘗試過的。經驗是,一般可讀的文章還可以馬虎從事,但要偶得佳句,文章渾然一體,腦子不自然發揮就無法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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