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則真實故事,看出兩位十來歲青少年不同的消費智慧。
兩個同學要上學,甲說:「明天一起上學?」乙答:「好,一起在港鐵站等。」甲說:「港鐵又擠,乘港鐵後更要走15分鐘才到學校。不如乘小巴較直接。」乙說:「港鐵便宜2元,早些出門便能省點錢。」結果他們各自回校。
到了學校後,甲和平常一樣,先到小食部花了6元買蒸餾水後才上班房,乙同學則直接上班房,因為走了15分鐘累了,便拿出從家裏備來的冷開水來喝。
甲和乙相約一起午膳,到了茶餐廳,冷飲需加兩元,他們同樣喜歡凍奶茶和熱華田。甲叫了牛腩麪和凍奶茶,乙則叫豬扒飯和熱華田,最後甲付22元,而乙需20元。
第二天是假期,丙生日,甲和乙相約先一起晚膳,然後才到丙家與大夥兒一起慶祝,大家都說好了各自要帶點零食。乙出發前先到超市買了數包優惠價的薯片和糖果,把袋子裝得滿滿的共花了50元。他們上了一家西餐廳用膳,冷熱同價,乙這回選了冷飲。晚膳過後,甲才猛然想起忘了買零食,匆忙間到便利店買了小量薯片和糖果,花了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