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交易後,阿里將持有SM娛樂約4%股權,成為對方戰略合作夥伴,亦反映阿里對SM娛樂的估值約為57.5億港元。
分析指,合作有助阿里音樂有更豐富的曲庫資源,而對方有多個著名歌手,亦幫助阿里音樂嘗試更多新業務模式,以獲得更多收入;而SM娛樂則可借助阿里音樂,更容易接觸中國聽眾。
SM娛樂是韓國最大的娛樂及經理人公司,於1989年由歌手李秀滿創立,旗下著名歌手包括少女時代、東方神起、Super Junior、BoA、EXO等,有「亞洲造星工廠」的美譽,而《福布斯》更稱SM娛樂是「K-pop的創造者」。不過在去年2月,SM娛樂與國內著名藝人鹿晗出現合約糾紛,並控告鹿晗客串演出的《12金鴨》電影製片商,指鹿晗擅自接受工作,而製片商亦擅自邀請鹿晗參加電影出演,都嚴重損害公司利益。
至於阿里近年積極擴展其娛樂王國。2013年入股新浪微博,最終持有對方約三成股份,至2014年則先後入股阿里影業(1060)並成為大股東,並以12.2億美元(約95.2億港元)入股優酷土豆16.5%股權,後者更於2015年10月被阿里提出全購。其後阿里再入股廣州恒大足球隊(後改名為廣州恒大淘寶隊)、成立阿里體育及阿里音樂等。
不過,阿里股價未有因發展娛樂事業受刺激,前晚收報61.78美元,較招股價68元跌9.1%,而市值為1,530億美元(約11,934億港元),已被騰訊(700)超前,對方以12,774億港元成為市值最高的內地互聯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