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解畫】陽光房產:未來視乎收購所需決定是否回購

蘋果日報 2017/09/05 18:23

陽光房產

陽光房產(435)派發末期息每單位13.3港仙,及特別分派每基金單位7.5港仙,連同中期派每股12.2港仙,全年派每股33港仙,全年派息率由95.8%升至124.3%,行政總裁吳兆基表示,因2015年集團出售9億資產,加上現時資金充裕,因此認為除了回購股份外亦可派發特別息回饋股東,但暫未有計劃日後會否再派特息。
陽光房產今年全年斥資3600萬元回購754萬股股份,吳兆基指未有為回購額設上限,未來要視乎收購所需再做回購決定。
他補充,集團正物色不同收購物業,並優先考慮非核心區物業及社區商場,亦不排除工廈、工商物業及服務或住宅。對於領展(823)放售的商場,他則不予評論。
集團去年底完成上水中心翻新工程,截至6月底,近2.6萬呎的翻新區域的整體平均租金已較翻新前高21%。投資者關係總監康錦傑表示,預計投資商場回報率將達16%,而現時該分部主要為新餐廳及較細面積的商戶,租金收入亦較前租戶升73%,料人流會進一步上升。吳兆基提到,將軍澳新都城一期亦即將斥資1600萬更換冷氣設備,料最遲明年第2季完工。
記者:范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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