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違例經營會社判罰6千

蘋果日報 2014/03/12 06:00

違例經營會社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人員,去年8月巡查油麻地登打士街及彌敦道兩間領有合格證明書以經營的會社,在登打士街的會社發現內裡擺設與註冊圖則不符,而在場人數多過合格證明書的發證條件上限。

此外,牌照處人員在彌敦道的會社,發現有與登打士街會社同樣問題之外,更發現逃生通道被阻塞,會社職員亦未能在牌照處人員的要求下出示合格證明書或其認證真確副本及註冊圖則。

牌照處因此起訴一名女子及一間公司觸犯《會社(房產安全)條例》,今日(3月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6,000至16,500元。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提醒所有合格證明書持有人,必須遵守證明書上的條件。當局會繼續執法行動,打擊違規經營的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