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佈,受理美國埃克森美孚公司,指控「廣東省江門市埃克森化工公司」和「北京山水嘉業裝飾公司」,侵犯「埃克森」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案件。埃克森美孚除要求2間公司停止侵權的行為外,更索賠50萬元。
案情指,於1882年成立的「埃克森美孚」,發現「江門埃克森」未經許可,在其生產的油漆產品、產品宣傳頁、官方網站等,使用了含有「Aekson+埃克森」、「美國埃克森」等字樣,在對外宣傳時,更聲稱自己為「埃克森」派出的公司。至於「北京山水嘉業」,則自稱是「江門埃克森」授權成立的駐京辦事處,亦以類似的方式在商品上使用「埃克森」的商標。
「埃克森美孚」表示,公司在內地眾多商品中使用了「EXXON」或「埃克森」字樣的商標,經長期使用和宣傳,已廣為內地巿民認識,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口碑,而2被告的行為,不單侵犯了「埃克森」的註冊商標專用權,更構成不正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