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果地產發展商、地產建設商會成員都像田北俊先生那樣不肯承認事實、不肯面對發展商的違規行為,政府也許真的該重新考慮制訂有約束力的指引,對發展商以內部認購方式預售樓花作更嚴格的限制。
田先生說,他不相信發展商以內部認購方式推售樓宇時會沒有價目表,他更不相信有市民會在沒有價目表的情況下購入樓宇。可是,過去幾個月來,不少市民都已提出投訴,指發展商在進行內部認購時就像「黑箱作業」一樣,根本沒有提供清楚的價目表,單位的售價只由地產代理臨場商議;而政府最近派出調查市場狀況的人員同樣也發現,發展商並沒有依循地產建設商會的指引,向買家提供清楚的價目表。像這樣充足的證據、像這樣清楚不過的違反指引行為,田先生怎麼視而不見呢?
更荒謬的是,田先生不僅不願面對這些違反內部指引的「劣行」,甚至反對政府以各種有效的方法包括「放蛇」或派人扮成準買家等了解市場的真實情況。田先生說,「放蛇」是執法部門的做法,制訂政策的部門包括制訂房屋政策的部門不應採用;他又說,即使「放蛇」也無法追究違反指引的人。我們不知道田先生基於甚麼理據認為「放蛇」是執法部門的「專利」;但我們認為,只要是合法、及有效的方法、只要是可以協助政府更清楚了解事實真相、市場真相的方法,政府不同部門都可以採用,事實上若果政府人員不裝成買家,根本不可能親身接觸到各種違反指引的行為、根本不可能知道違反指引的情況如此嚴重?根本不知道地產商會的指引已變成一紙空文、現在田先生居然批評政府採用「放蛇」的方法蒐集資料,難道他希望政府永遠蒙在鼓裏任由發展商違規?難道他希望政府繼續基於錯誤、過時的資料制訂土地及房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