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聯會又指,陳校長在接到投訴後曾安排事主姊姊、譚主任進行閉門會議,稱當時事主姊姊已接受譚的解釋,惟最終事主母親事隔兩周才回覆不接納解釋,稱事件不涉隱瞞。事主姊姊反駁指,她早已表明家人不接納解釋,亦已要求校方書面回覆,不理解校方兩周後才建議他們報警,質疑校方是否認為事件「唔嚴重」。
校長陳滿林則不評論個案,僅強調校方會優先考慮兒童安全,指調查完成後,有需要亦會轉介個案至教育局或操守議會。教大高級講師、律師莊耀洸指,該教師行為已違反《香港教育專業守則》「不應從事有損專業形象的工作」及「應與學生建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關係」的條文,「佢呢種行為除損害教師形象,亦都損害咗學生對佢嘅尊重、信任」,如有人投訴至操守議會,其教師牌照或會被吊銷。
資小校長會主席賴子文則認為,該教師行為明顯不恰當,「以佢嘅身份,唔應該同學生出現呢種連繫」。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則認為,教育局有需要介入調查,以尋找有否其他受騷擾的學生,局方亦應加強監察校方上報事件的指引,因騷擾事件對孩子的成長會造成陰影。
警方稱元朗警區得悉事件後,已聯絡有關學校了解情況,元朗警署亦於昨晚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一名男教師早前懷疑透過即時通訊程式,向報案人的女兒作出不恰當言論。案件列作「求警調查」,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