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重新拍賣頻譜不公 香港電訊提出司法覆核
通訊局頻譜電訊商司法覆核香港電訊
通訊局去年12月19日宣布,現有用於2G通訊的900/1800MHz頻譜將重新拍賣,並採用混合模式,四成優先指配給佔用現有頻譜的電訊商(80MHz),餘下六成則作公開拍賣(120MHz),拍賣底價定為3,800萬元。佔現有頻譜35%的香港電訊(6823)認為局方的決定不合程序公義,亦沒全盤考慮所有可行方案,今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撤銷相關決定。
申請人為香港電訊有限公司,兩名答辯人依次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與通訊事務管理局。香港電訊同時將其他電訊商,包括和記電訊、數碼通、以及中移香港列為有利害關係一方。
香港電訊於入稟狀指,局方錯誤將拍賣頻譜視作以市場為基礎的唯一可行分配方式,以為拍賣可達至更有效使用頻譜的作用,卻忽略其他可行方法,例如買賣頻譜等。香港電訊又指,局方在作任何決定之前,必須就所有可行方案提交成本效益分析報告,包括維持現狀或買賣頻譜等,但局方未有作相關分析。
再者,在2021年即將到期的全部現有頻譜中,香港電訊佔45%,餘下電訊商分別佔13%至22%;若單單計算流動電話服務所佔的頻譜,則香港電訊佔當中的35%,餘下三間電訊商則分別只佔20%至23%。惟局方的決定是將四成到期的頻譜,劃一平均分配予四家電訊商,每家電訊商10%,而餘下6成作公開拍賣,此舉對香港電訊不公平,影響其市場競爭力,故要求法庭下令撤銷局方決定,並要求有關當局再作諮詢後作出合符申請人合理期望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