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許麗明被控襲警 片段證並無其事 律政司開審前改控阻差辦公罪

蘋果日報 2020/12/10 13:50

許麗明襲警全球反極權大遊行阻差辦公

去年9.29「全球反極權大遊行」,甫開始便遭警方腰斬,其後爆發嚴重警民衝突,警方一度發射實彈,又出動水炮車及施放催淚彈驅趕市民。近百人當日在金鐘一帶被捕,及後遭控以參與暴動等罪,其中社工許麗明被控襲警罪,案件今開審。惟控方甫開庭便提出將襲警罪改為阻差辦公罪,並申請修改控方案情。辯方反對,直指控方看過辯方交出的現場片段,證明許麗明並無襲警,其後卻改控阻差辦公罪,對被告不公平,直斥控方為起訴無所不用其極。
社工兼社總總幹事許麗明(50歲)原本被控當日在金鐘太古廣場外襲擊警員A。控方今修訂控罪,改指她當日在金鐘道行車道阻礙警員19035執行職務。
被告今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郭憬憲及大律師黃宇逸代表。潘熙陳詞反對控方修訂控罪,指開審前已進行了兩次審前覆核,但控方從沒提出有關修訂。

辯方:控方為了起訴無所不用其極

潘斥控方現時提出修訂是太遲,對被告不公平,而且辯方早前已向控方提供現場片段,顯示被告沒有襲警,控辯雙方並根據有關片段簽署了承認事實,控方卻於今年10月才通知辯方稱欲修訂控罪及案情,做法不妥當,為了起訴而無所不用其極。潘又謂,若果法庭接納控方修訂,辯方需時向被告索取指示,並要求新增承認事實。
裁判官鍾明新指,一般均會批准控方修訂案情,看不出做法有不公平之處,並問是否休庭讓辯方索取指示,辯方便認為可以解決對被告不公的問題。潘沒直接回應,僅指結案陳詞時會表達相關看法。
鍾官最後批准修訂,並休庭5分鐘讓辯方索取指示。潘索取指示後,表示可以繼續審訊,但待完成控方案情後,需要考慮辯方證人是否可如期作供。控辯雙方沿用早前簽署的承認事實,但應辯方要求新增關於被告工作的資訊、即她於2010年至今是註冊社工,並於2017年至今擔任社總總幹事。
【案件編號:WKCC37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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