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改傳媒定義︱網媒聯盟斥篩選監察者本末倒置:記者無分真假 只分專業與否
警察通例GNMIS網媒毛孟靜林匡正
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僅承認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機構,香港網絡新聞工作者聯盟批評警方「帶頭製造不公平」,質疑政府及警方本是被監察一方,「被監察嘅人篩選邊個監察佢,呢啲叫做本未倒置」,認為將媒體分成不同階級,有違公平原則,強調會繼續採訪。
曾任傳媒多年的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今午聯同香港網絡新聞工作者聯盟召開記者會,反對警方修改《警察通例》的傳媒定義,《米報》、《和你報》及蛋蛋俱樂部代表亦有出席,但未有發言。聯盟發言人林匡正指,不論根據《基本法》或是國際標準,特區政府及警方都沒有資格認證及篩選傳媒。林解釋指,「做傳媒嘅兩樣嘢,報導真相、監察政府」,質疑政府及警方身為被監察者,卻篩選誰人負責監察自己,是本末倒置,重申記者無分真假,只有分專業與否。
曾任傳媒多年的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今午聯同香港網絡新聞工作者聯盟召開記者會,反對警方修改《警察通例》的傳媒定義。本報記者攝
林匡正又指,GNMIS系統僅為政府向傳媒發放消息的渠道,質疑警方及政府以此排除部份媒體是偷換概念,強調警方應一視同仁,「而唔係帶頭製造不公平」。他亦指,新聞處登記制度不但落後,重點更在於不應篩選傳媒。他透露有網媒嘗試向新聞處查詢登記GNMIS系統時,被指非大眾傳媒。他指受眾少,不等於有關機構不是媒體,「呢樣嘢應該交返畀市民讀者去睇」。他暫時並無有關網媒登記遇困難的數據資料。
林匡正指,GNMIS系統僅為政府與傳媒間的消息渠道,質疑警方及政府以此排除部份媒體是偷換概念。本報記者攝
建制派一直要求政府向記者發牌,毛孟靜指,政權一直希望控制意識形態,認為政府希望建立發牌制度,但擔心引起太大反彈,「唔夠膽離開文明底線」,惟警方現時變相建立發牌制。她又反駁指新聞處登記制都無法涵蓋全世界各大小媒體。毛稱難以預計政府下一步會否正式建立發牌制,但政府明顯逐個界別箝制,包括司法、教育界等。
毛孟靜指,政權一直希望控制意識形態,認為政府希望建立發牌制度,但擔心引起太大反彈,惟警方現時變相建立發牌制。本報記者攝
網絡媒體Free HK Media 的記者姜牧師則指,自己曾在非示威現場並在沒有戴上記者證及沒有穿反光衣下,拍攝到偷竊情況,當場有街坊要求記者停止拍攝,但有警員指他有相關權利拍攝;但在抗爭現場同樣採訪,則遭受警方不一樣對待,質疑警方行事標準不一,又指警方修改內部員工守則後,聲稱便利記者工作的做法,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傍晚政府新聞處發文回應,指有網媒表示因Facebook專頁like數較少和點擊率較低而被拒絕申請新聞發布系統。新聞處表示申請資格與Facebook專頁like數和點擊率無關。並指出只須符合4點,包括提交在申請前三個月內定期於網上報道新聞的證明;每星期最少五日更新其新聞平台;最少有一名編輯和一名記者及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香港法例第268章)註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