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遭軟禁內地取保候審1年 被強行「愛國之旅」後須作文讚國家

蘋果日報 2020/11/19 10:18

王婆婆尋釁滋事

去年8月返回深圳寓所時遭中國當局拘留及禁止回港的王婆婆,今(17日)公開過去一年的受到的經磨,包括曾「被拍片」聲明無被虐待和承諾以後不會再去示威等、簽「悔過書」和要拿中國國旗「笑著拍照」等,亦有國安向她套料。王哭訴,在內地受到的精神虐待令她近乎崩潰,「12位而家喺深圳嘅年青人肯定更慘」。王說,當局一度指她「危害國家安全」和「尋釁滋事」,但所收到的文件卻從沒有提及任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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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fb製圖
現年64歲的王婆婆(王鳳瑤)在前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和現任議員張超雄陪同下,高舉「Save 12 HK youths」標語,首度召開記者會,有逾50名記者到場採訪。記者會甫開首,王婆婆率先說,「我而家更愛香港」,並向朱、張二人道謝,「第一次開記者招待會,好緊張,乜都唔識,好彩有Eddie(朱凱迪)同Fernando(張超雄)撐住我。如果唔係兩位撐住我,我今日可能已死咗喺大陸,因為我捱唔住,捱唔住啲精神折磨」。
王婆婆表示自己雖有資產在內地,但短期內不會再踏足深圳,因為害怕下次在深圳被拘留更久,直指「我無勇氣再踏足大陸,我唔知下次有無命返返嚟?」她表示不會放棄抗爭,亦不害怕以後在港因抗爭入獄,「因為我想死喺香港」。
王婆婆續指,「諗起12位而家喺深圳嘅年青人,佢哋肯定更慘。肉體虐待係無嘅,但個精神虐待差啲令我精神崩潰,不過我有睇到香港新聞,知道好多年輕人堅持住,喺我失蹤之後。所以感覺啲國安唔敢對我有大膽嘅行為,係因為外面嘅香港市民好堅持信念,繼續抗爭,我哋喺入面嘅先安全。我希望自己仍然能夠為12個年輕人做啲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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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攝

約10公安到其住所搜查

取走與示威無關物品

王婆婆在記者會上憶述她被內地人員拘留的經過,她於8月13日到機場示威至晚上,14日凌晨1點她回到皇崗,當她過皇崗關口時,有數個關員將她帶到玻璃房,並搜查她的隨身物品,接近兩小時後,有派出所人員將她送到深圳福保派出所,事隔數小時後有人員入房向她審問,歷時約2小時,其間要求王婆婆打指模、簽名、拍照。
審問過程完畢後,約10名公安將她押回住所並搜查,其間取走她的私人物品,她指有些物品與示威無關,「我屋企先300呎,10幾個人去搜」。至15日凌晨,當局突然要求她簽署放棄15天行政拘留上訴的文件,「覺得唔合理,都無講過要行政拘留」,她拒絕簽署後,當局才補上將行政拘留她的文件,「嗰陣簽咗,以為15日好少」。其後人員將王婆婆送到福田拘留所接受「行政拘留」,在派出所須驗身及抽血,王直指為她驗身的人員不像醫療人員,形容他們抽血「好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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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雄朱凱迪陪伴王婆婆召開記者會講述在大陸被拘留經過。本報記者攝

16女囚友同睡一張床

沖涼房設監視鏡頭

王婆婆憶述,在進入監倉後,囚友大多是內地的基層市民,15日後,王婆婆身邊的囚友相繼離開,她本以為自己亦可離開,惟等到黃昏,才有國安來到並將她帶至深圳第三看守所,她形容該處守衞更森嚴,她被再度拘留在內30日,「裏面恐怖過派出所好多,一個倉唔夠200呎」,16名女囚友共用一個洗手間,並睡在同一張大床上,每日早餐只提供一個饅頭及一碗白粥,每日要做原地踏步的軍操,監倉內甚至沖涼房內均佈滿鏡頭,房間24小時亮燈,半夜又會被拍醒指姿態不正確,毫無私隱可言。
她指,沖涼期間上頭曾有男管教在沖涼房經過,更有男管教在她們沖涼時開門,「真係好驚!我哋沖涼都俾人影晒,我唔信無人睇」。她又指,原以為自己會在裏面死去,「我失蹤我以為我實死,我成日諗外面人知唔知我喺入面呢度呢?知唔知我咁慘呢?」而整個「管教」過程都不希望她有「生命危險」, 但精神就備受虐待,血壓長期處於危險水平。
王婆婆表示在拘留日子裏,從來沒人向她解釋被拘留的原因,而她亦曾向派出所人員要求取回口供紙副本,而對方僅責駡她無權要求,「從來無人同我講我有咩罪?」她指自己沒有在內地示威或加入示威組織,最終在被無原因扣留1個半月後,她才知道自己觸犯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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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婆婆指公安在發放取保候審通知書事宜上一拖再拖,更不時約了她但不出現,最後導致她返港日子延遲。本報記者攝

審訊人員曾指王婆婆危害國家安全

威嚇判處終身監禁

王婆婆指自己被拘留期間共接觸4組盤問人員,被他們審問期間整整兩晚沒有睡覺,她表示其中一組人員或與檢察院有關,內容主要圍繞香港示威及政治人物,又問她與哪些人一起示威,向她展示照片問哪一個是她,當中有審問人員曾問她「是否認識朱凱迪?」又問她為何會知道該處有示威進行。當中曾有人員指控她危害國家安全,更威嚇要判處她終身監禁。
王婆婆亦提到,在福田看守所接受審問期間,曾聽到隔壁審訊房有其他曾在港示威過的人士被審問,而審問人員則曾問及「你有小朋友,為何出來示威?有沒有看到示威者打破玻璃?」王婆婆指雖然沒有親眼看到被審訊人士樣貌,但從審訊內容中,相信他們曾在港示威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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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婆婆指離開看守所前,被公安要求拍片及寫悔過書,她形容自己當下是埋沒良心。本報記者攝

公安逼拎國旗笑住影相

寫悔過書答應以後不拿英國旗

王婆婆透露,在離開看守所前,看守所人員要求她拍短片及寫悔過書,因當時以為可以獲釋,亦無條件多加考慮,「係我一生人最錯嘅決定」,形容是出賣靈魂,「內容大概話我揸英國旗係好錯嘅,以後都唔揸,我梗係掩住良心講,因為想快啲返香港」。公安又要求她在短片中指自己在內地沒有被虐待、表示愛國、答應以後不出來示威及與記者聯絡,更曾被要求面對中國國旗「罰企」數小時。
至離開看守所後,王婆婆被3名人員帶往陝西省進行5天「愛國之旅」,到訪地點是她昔日去做扶貧的商洛市。其間被要求手持國旗拍照,「揸五星旗唔笑都要我笑」,又要唱國歌、看國歌表演和愛國電影,「想話我知國家發展得幾快,國安叫我去完旅行寫返篇文章,我話寫衰嘅嘢得唔得,佢就唔出聲」。
至去年10月初從陝西回到深圳,被送往布吉派出所,當局回頭表示她因「尋釁滋事」要「取保候審」,但當局事後派發的「被取保候審人義務通知書」,卻沒有填上姓名和罪名。「取保候審」期間,王可返回深圳寓所,但被禁止回港,國安亦要求她隨傳隨到,「每次電話響,我都好驚」。
王婆婆在深圳被軟禁1年後獲准離開前,須取得公安的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但公安人員卻遲遲未肯給予她確實答覆,更不時約了她卻又失約不出現,最後延遲了取保候審通知書的派發,令她離開深圳的日期再度延遲。直至今年9月底,國安終給予她「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雙方再拉鋸和推撞一輪,本月2日成功回港。

「我會堅持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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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攝
王婆婆續指,非常擔心12名在深圳被拘留的年輕人,深信社會持續關注可幫助到12港人,批評中國只會迴避問題,「而家咪變咗14億人服侍一個皇帝」。她說,即使有機會被香港國安算賬,仍會繼續發聲,「相信劉曉波先生死在獄中,係因為佢好強硬唔肯向威權低頭,而我呢個婆婆無法同佢相比。但我會堅持落去,唔會放棄抗爭,因為要有人犧牲,一路逃避問題係無用。」
朱凱廸說,自去年9月報警尋找王婆婆後,深圳國安就不停要求王婆婆聯絡家人,而香港保安局則以朱不是家屬為由,聲稱已向王的家人告知相關消息。他認為外界的施壓似乎令內地當局有所戒備,呼籲公眾繼續關注12港人。
張超雄指,香港人在香港合法示威,被內地無故拘留和禁止返回香港,事件非常嚴重,強調王在香港的示威與她在內地生活完全無關,而整個過程毫不透明,令王婆婆經歷艱苦的拘留,是絕對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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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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