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運巴司機照顧病妻日睡3小時 行車睡著撼貨車釀19傷囚17月

蘋果日報 2019/03/08 13:53

危險駕駛駕車睡著龍運巴司機

龍運巴士通宵N31線司機前年行車時睡著,在北大嶼山公路從後猛撼停泊路邊的貨車,導致貨車司機和17名乘客受傷。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求情透露他日夜照顧患癌妻子,每天只睡兩三小時,妻子今年初已逝世。法官今判刑時指,被告必然知道自己睡眠不足,事發前應停車休息,而公共巴士司機需對市民安危負責,判刑要有阻嚇力;考慮司機真心後悔,自己也受傷並患創傷後遺症,最終判監17個月,停牌3年。
有33年駕駛經驗的被告吳劍榮(58歲),駕駛巴士有20年,從沒有案底。大批親友今到區域法院支持他。他承認於前年11月30日清晨約5時,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車禍共19人傷,其中貨車司機蘇強盛和兩名巴士乘客至今仍未復工;各人有骨折、眼睛損傷、步行能力受損等問題,但沒永久傷殘。
被告目睹傷者家人的悲痛深感內疚
案情指貨車司機當日因頭暈,遂將貨車停泊在路邊並開著死火燈,10分鐘後遭被告所駕駛的巴士從後猛撞,據乘客指車禍前巴士曾左搖右擺。法官杜大衛今指,司機明知缺乏精力下駕駛,本身就罪責嚴重,被告身為巴士司機更會危及所有乘客;被告每天只睡兩三小時,肯定自知當時打瞌睡,車禍前左右扭軚已是警號,仍繼續駕駛是非常危險,他應該仿效貨車司機,不適便停車休息。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主要當夜更,每朝8時多放工後只睡兩三小時,中午便起床煮飯,下午帶給住院的患癌妻子,此外亦需負擔沉重標靶藥費。
法官體諒被告關愛妻子,但強調他也須關顧乘客。不過法官相信被告真心後悔,引述被告一名任職護士的朋友指,被告目睹傷者家人的悲痛,深感內疚;再考慮被告亦有受傷,獲病假一年,事後失去工作,壓力沉重,患上抑鬱和創傷後壓力症,需接受治療,故最終減刑至17個月監禁。其中,因被告自2007年起捐血達29次,法官給予1個月減刑。
【案件編號:DCCC903/18】
記者勞東來
全港打工仔特約:Lun廚動腦Q
加開1:30pm   
3月11至22日
星期一至五1:30pm 10:30pm
http://bit.ly/2VKES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