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俊宇將提私人草案促修例阻虐畜 批律政司放生動物屠夫立壞先例

蘋果日報 2020/09/21 16:50

鄺俊宇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豪景花園虐畜

深井豪景花園虐畜案今年2月有30隻寵物疑被人掟落街釀傷亡,警方調查半年後律政司決定不予起訴。一直關注動物權益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批評做法起壞示範,他會以私人條例草案方式建議政府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下稱CAP169)條文。鄺批評,執法者與律政司起了非常壞的示範,有人殘殺動物後完全無後果需承擔,擔心會出現破窗效應引人仿效。
前立法會議員兼律師何俊仁對律政司不檢控感到非常失望,亦認為有失職之嫌。他解釋,現時CAP169的簡易程序條例檢控,設6個月檢控期限,條例已非常陳舊;另一角度看,高空擲物則觸犯香港法例第228章4B條,「點可能唔去積極調查提出檢控?6個月唔係一個短時間」。何表示,就算CAP169有些舉證條文寫得太緊,需要多些證據,律政司「告唔切」也可向法庭申請押後,增加時間調查,現時態度只予人沒有用心履行職責。
鄺俊宇表示,動物福利法的公眾諮詢仍需時處理,建議從現行法例起堵截漏洞,團隊正草擬文本提出修例,包括將虐待動物案依照虐殺數目、兇殘程度、集體販賣、死傷嚴重等情況公訴,即直接呈交地方法院,一旦公訴便無現時的6個月檢控限制;第二是事發後受害動物的主人、管養者或管有人,需有責任舉證動物受虐並非其疏忽或不作為所導致;第三是若動物在處所被虐殺,業主、擁有者或租客需證明並非因其疏忽或不作為所導致。
何俊仁認為,此情況類似處所發現毒品,業主需要舉證與其無關的責任,法庭會按相秤性、合理性等原則判斷,因此相信新做法符合《基本法》的法治原則。鄺俊宇指一日是立法會議員,一日都會履行立法會工作,不會因為延任問題有所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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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兼律師何俊仁(右)對律政司不檢控感到非常失望,亦認為有失職之嫌,現時態度只予人沒有用心履行職責。本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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