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主席黃楚標,就數碼廣播的營運事務,十日內第二度採法律行動。他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聲明他不同意對數碼廣播再注資5,000萬元的決定,並無違反股東協議;除股東協議外,不存在具約束力的協議着他增加注資。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黃楚標表示,股東協議於07年11月30日達成,涉及9名股東包括他本人、鄭經翰、李國寶、李國章、夏佳理、胡漢清、蒙民偉、黃子欣及何國輝。該協議先後於09年9月及去年6月,經兩份附錄修定。黃楚標認為自己沒有按數碼廣播創辦人鄭經翰,及行政總裁何國輝的要求對數碼廣播增加注資,並無違反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