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831及929被捕 20歲女生與兩男被控暴動今提堂

蘋果日報 2020/06/08 13:51

暴動抗暴之戰

市民去年先後於8月31日在港島區「自由行」以及於9月29日進行「反極權遊行」,其間爆發激烈警民衝突,警方派員喬裝示威者,拘捕多人。事隔多月,四男一女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今分兩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案將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
其中護理員楊光智(25歲)及學生湯嘉欣(20歲)被控於去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近天樂里與其他人參與暴動。楊另因藏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湯則因藏有一支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至於9月29日港島示威,地盤安全管工潘奕安(24歲)、廚師李昇俊(21歲)及無業男施明穎(19歲)今亦被控。其中首被告及第三被告各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罪指首被告於銅鑼灣黃泥涌道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第三被告則被指於禮頓道犯案。第三被告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禮頓道及黃泥涌道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及一把鎅刀。
而次被告則被控暴動、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共五罪。他被指於去年9月29日在銅鑼灣禮頓道與黃泥涌道交界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襲擊正在執勤的警務人員8252;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行山杖及一支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藏有一支噴漆,以及藏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
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兩案押後到下月7日,等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各人分別獲准以五千至一萬元現金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港、須居於指定地點、每周定時向警方報到,並須守宵禁令。
【案件編號:ESCC1101、1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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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出動水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