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殘忍的是前奏部份。先是放牛入場,由鬥牛的助手用斗篷戲弄一番,令牠的憤怒火上加油,然後是騎士策馬進場,迎頭直刺,迫牛低頭以尖角撞向馬的胸膛,目標是令騎士可以刺傷牛的頸項,減弱牠的氣力,但馬卻要承受牛角重擊,雖然有厚墊護身,雙眼被蒙上,也是痛極驚悸之極,而不作悲嘶,只因進場之前已被割斷聲帶!這種殘忍,才是令人震動。
牛一傷再傷,騎士退下之後,鬥牛助手再上場,這次要把三對縛上彩帶的尖矛刺入牛的背肩,這個過程十分驚險,這些助手隨時有性命之虞。但從牛的角度,這已是第二輪的車輪戰,兩度受襲,頸、背負傷,才進入第三輪,也就是鬥牛勇士出場的高潮。對我這個沒有體育精神的人來說,這其實已是反高潮:雖說是以高超技藝和過人膽識相搏,但對着已負傷的牛又逞甚麼英雄?
當然,我知道許多大文豪(包括海明威)為此大做文章,與死亡作面對面的搏鬥,加上那些金碧輝煌的服飾、美女的傾心、鮮花的飛擲,大概激烈就是詩篇了;不幸我只感到無聊。還有,據說高手一劍,直透心臟,牛死得乾淨利落,若有甚麼偏差,那就狼藉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