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台記者兼節目主持麥嘉緯去年十月在旺角佔領區採訪時,一名男子因不滿被拍攝,出雙拳襲擊麥令他左眉位置裂傷須縫三針。施襲者昨承認一項傷人罪,控方披露他有三個暴力案底,他獲准保釋至本月廿五日判刑。事發時有傳媒拍下兩段影片,裁判官表明在判刑前會觀看片段。
案情指去年十月四日下午一時許,麥嘉緯(三十一歲)在旺角佔領區採訪時,以攝錄機拍攝被告蘇士傑(五十六歲)。被告揮拳阻止後,麥仍繼續拍攝,並問被告為何打他,被告其後突然衝向麥,出雙拳打他數下,令其眼鏡飛脫。在場群眾即包圍被告,警方最終將被告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