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及房屋局落實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下周三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建議的法例將規定以實用面積計算呎價;訂定披露交易資料的時限;在開售前派發售樓書及公佈價單,以及列明最低住宅樓層與毗鄰街道的距離等。局方希望在今個立法年度內完成立法程序,並於立法12個月內成立規管機構。
行政會議昨通過立法規管一手住宅樓宇銷售,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條例要求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24小時內須披露交易資料,若提供虛假資料誤導買家,將由監管機構負責搜證調查。在統一標準下,違規屬刑事罪行,包括發展商董事在內,最高可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