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場大王認寓所內藏毒 求情爆妻子兩度出軌戀上髮型師及廚師
劏場大王藏毒
去年7月一名27歲女室內設計師在「劏場大王」尹柏權的跑馬地寓所墮樓,事後警方到涉事單位調查,從尹的身上搜出可卡因。尹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管有危險藥物及適合於及擬用作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兩罪,求情自爆因妻子兩度紅杏出牆,兒子大受打擊自殘,被告精神受壓下接觸毒品,希望法庭考慮份量輕微而輕判。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先索取感化報告,押後至下月8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
代表被告尹柏權(59歲)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時略述被告背景,透露被告從事工商舖買賣,在行內薄有名氣。被告於1998年在中文大學取得工商管理碩士,其後曾獲得澳洲及港大不同學科的學位資格。被告的父母均年近九十,已離婚的被告有一名31歲兒子。被告為苗圃行動理事,亦曾出資向大學捐款。
駱指被告承認控罪顯示悔意,節省法庭時間。被告為地產商人,熱心公益,亦不斷進修增值自己。駱透露被告兩度面對妻子出軌,稱他早年發現妻子與髮型師有不尋常關係,因而與妻子離婚,至2004年為獲取加拿大居留權,與妻子再婚,並買屋給她。惟被告及後發現妻子曾將2,000萬元轉給一名酒店廚師,並與廚師有不倫關係,令被告深感失望。被告兒子亦大受打擊,一度自殘重傷。
駱呈上被告弟妹撰寫的求情信,信中透露被告努力工作,孝順父母,亦供養兩名胞妹讀書,其中妹妹患癌時,被告曾給予經濟援助。被告中大同學兼合夥人指,被告仗義疏財,關心社會,樂善好施。
醫生報告指被告並非毒品依賴者,只是因為精神上受到打擊及私生活影響,而接觸毒品。駱希望法庭考慮到涉案毒品份量微少,以罰款處理。駱亦重申,被告並非於公眾地方犯案,沒有為他人帶來滋擾或不良影響,假如罰款不適合,希望判處感化令。
被告於去年7月26日於禮頓山大宅被發現犯案。據報該27歲女室內設計師當日從該單位洗手間墮下至平台,惟警方未有在現場撿獲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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