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12萬咁多】12歲女狂「打賞」男主播 父告直播平台:回水!

蘋果日報 2018/03/07 17:11

北京未成年直播打賞

今次真係激死老豆!內地一名12歲的女生小晨(化名)以要「打電話」名義借來爸爸手機,豈料她在6個小時間,在直播平台狂「打賞」男主播,金額高99,812元人民幣(下同,約12.4萬港元),此後3日小晨繼續大方「打賞」男主播,少則1元,多則9,998元。爸爸得知事件後十分閉翳,指女兒是未成年人才會誤發打賞,向直播平台追討金錢。昨(6日)庭審中,爸爸因平台與男主播平分款項,加碼控告男主播,北京石景山法院法官宣佈休庭擇期再審。
案件昨天下午開庭審理,爸爸張先生以女兒小晨作為原告,自己為代理人,將直播平臺管理方小咖秀(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小咖秀)告上法院,要求返還「打賞」款項。
51歲的張先生回憶,去年6月14日下午,女兒小晨放學回家,對他説「要借手機給媽媽打電話」,他便毫不遲疑地掏出手機給女兒。6月17日晚,他準備用手機支付寶叫車時,小晨在一旁支支吾吾地説,「支付寶的錢花沒了」,張先生才發現,女兒借走手機當天,用手機登錄直播平台,從下午4時28分開始,小晨用支付寶不斷「打賞」男主播,直到晚上10時22分才結束,當天共計「打賞」99,812元。此後連續三天,小晨繼續「打賞」男主播,每次少則1元,多則9,998元。
張先生稱,對女兒注冊成為直播平台用戶毫不知情,事後他才知道,用戶充值後可以購買不同級別的車輛「打賞」主播,女兒用於「打賞」的錢,都來自他手機支付寶綁定的儲蓄卡。
張先生馬上向與直播平台客服經理通電話,告知對方,女兒還沒滿12歲,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要求退還金錢;小咖秀公司則表示無法判斷「打賞」者是不是未成年人,且張先生有義務管理好自己的手機。
此外,小咖秀的直播平台上大部份主播,由合作方石家莊靚煥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組成的公會管理,主播屬於公會;「打賞」收益的分配上,小咖秀公司的直播平台收到錢後,會按比例分給公會和主播,再留一部份作為平台收益。小咖秀代理人稱,小晨「打賞」的10萬元中,平台分得34,705.25元。
因此,小咖秀向法庭申請追加被「打賞」主播作共同被告。
由於涉及追加被告,法官宣佈休庭,擇期再審。
「熊孩子」直播平台「打賞」主播的糾紛近年頻繁發生。2015年北京一名15歲女孩用媽媽的戶口花了657,734元「打賞」,要求直播平台退錢未果,便以女兒為原告起訴蜜萊塢公司,要求確認買賣合同無效,並返還打賞錢及利息,後來因證據不足,法院一審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有內地律師指,如何證明「打賞」者是未成年人,是案件關鍵。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虎表示,根據張先生所説的情況,應視「打賞」是無效的民事行為,「即不産生法律效力,直播平台不當得利應該退回」。趙虎說,此案在難關重重。首先,從賬戶和支付情況看,張先生要有充分證據證明,「打賞」是由未成年人進行;平台責任方面,就要視乎平台設置是否存在漏洞。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