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李姓辯方律師指馬官跟他「睇法同做事方式有唔同」,希望由其他裁判官審理。陳官認為情況不尋常,拒絕要求。二人對話滲出火藥味,律師表現晦氣。
陳官強調,除非法官對律師有嚴重偏見或私人恩怨,又或法官本身操守有問題,法庭一般不容許任何人選擇在何處審訊。法官跟律師有不同看法很平常,若因此由其他法官審案,「咁咪要好多法官先得?」李律師一度表現晦氣,說已提出要求交法庭考慮,無其他特別陳詞。
至於45歲被告文雪良,否認於今年1月4日在觀塘利安里香港扶幼會盛德中心學校教員室,襲擊胡馨文。案件下月20日審訊。
案件編號:KTCC257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