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由律政司代表,入稟控告製作電影《不愛不散》的文康電影有限公司,以及製作《37》的37製作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37製作及文康電影先後於2009年及2012年透過「創意香港」與政府簽訂電影製作融資協議,分別獲批約255萬及143萬元電影發展基金撥款。
《不愛不散》於2014年安排於內地上演。在港府多次要求及催促下,文康才安排電影於2016年10月18及19日在港上映兩場,到同年12月只提交部份文件。港府現追討164萬元。而《37》在中港兩地上映,但37製作亦被指沒有按協議在指定日期向政府提交會計、核數及製作資料,遭追討319萬。《不愛不散》是愛情喜劇,據報內地票房約77萬元。至於《37》則是親情片。
案件編號:HCA238,239/18
■記者楊家樂、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