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農入稟高院,向作檢控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索償,昨受訪時強調無辜被拘控是其一生烙印。
資料顯示,原告陳金泉從1983年起租地耕種及經營豬場。豬場建築物1999年被拆,政府起初拒賠償,後來案件交土地審裁處處理賠償金額。
原告於入稟狀指,2008年8月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但終院至2011年3月仍拒排期聆訊,他遂於同月17日在終院門口示威,沒傷人亦無損毀財物,卻被警方以企圖傷人及刑事損壞罪拘捕。翌日他被帶上庭,裁判官應律政司要求將他還押小欖14天。他最終被診斷沒精神病,控方亦於同年5月13日撤銷起訴。
現從事保安員的原告認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沒足夠證據仍強行檢控他,是不負責任,故提出索償,但未定確實金額。
案件編號:HCA2757/15
■記者戴國輝、陸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