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彰化一名林姓女子,去年以248萬元新台幣(約62萬港元)買了一幢3層高的村屋。交樓後鄰居告知,該處地勢低,逢雨就淹,不宜舖木地板,又指去年7月水浸超過半米,大家都領過補助金。
林女調查後才知自己買的屋曾浸過水,而前業主胡女賣屋前重新油漆,掩蓋屋內的水浸痕跡。
林其後找胡女和地產經紀理論,但對方均不理會。由於看樓時,林女曾問過「房子會不會漏水、淹水,水電有沒有問題」等問題,胡避而不答,經紀則指:「若屋主不處理,會幫忙處理到好。」林於是控告二人涉嫌共同詐財。
當地法院昨日審理後,認為胡女「刻意隱瞞重大瑕庇」,判其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有關經紀則被判無罪。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