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偶標準,原來像變形蟲,隨時可變。
變得最厲害、最「走晒樣」的,就是當擇偶的是年輕華人女子,而所擇的偶是洋人。
她的擇偶條件,就是對方不可以老,不可以禿頭,不可以大肚腩,樣子不可以太醜,不可以結過婚,更不可以有一堆與前妻生下的孩子。她開出這些條件,對於一個年輕和未結過婚的女性來說,我認為相當合理。要是你也是年輕女子,你會揀個糟老頭嗎?要是你說你會,強伯立該放下筆桿,跳上你的床。
不過,以上那些條件,原來是可以「豁免」的,如果那個被擇的佬,是鬼佬。
我見過不少年輕華人女子,其鬼佬伴侶即使不像阿伯,也像阿叔,間中有些像阿爺。頭頂的頭髮,當然不多,就算有,也是從後尾枕或兩側「拉過來」的,像「掹皮」一樣原理;不要期望他可以梳一個正常的髮型,或分一條正常的「界」。又老又皺皮又沒有頭髮的男人,雖然有其吸引力──如果他是福祿壽當中的壽星公──但一般情形底下,都算難看,尤其是當他拖着的是個後生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