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延河
一審被判監16年

蘋果日報 2011/07/02 06:00


消息指,濟寧市中級法院近日對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陳延河犯罪案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十一年,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數罪並罰,共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陳延河生於山東省濟南市,本為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亦是第十三及十四屆濟南市人大代表。曾任山東省長清縣副縣長﹑副書記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