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控煙督察
兩煙民罪成

蘋果日報 2011/07/08 06:00


兩名煙民因襲擊控煙督察,今日被判罪成。

在第一宗案件,一名51歲男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因襲擊兩名控煙督察被定罪,他因普通襲擊罪被判入獄四星期,並須向遇襲的控煙督察賠償1300元。在今日判刑前,該男子已因違例吸煙被罰款1500元。

案件於今年3月4日在紅磡一間名為「新旺會」的桌球室發生,該名男士在控煙督察隊伍巡查期間襲擊兩名控煙督察,事後被警方拘捕及落案控告。

在第二宗案件,一名68歲男子,因襲擊控煙督察及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在粉嶺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獄12日,同期執行。他亦因違例吸煙及未能展示身份證明文件各被罰款2000元。

案件在今年1月30日於大埔中央廣場發生,該男子在公眾場所猥褻暴露其身體,其後當控煙督察要求他提交身份證明文件以發出違例吸煙定額罰款通知書時,該男子襲擊一名控煙督察,事後被警方拘捕及落案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