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表示,在第二次約定覆診日的前兩天,竟然又再收到診所通知,需第三度取消其覆診期。「約咗兩次都喺臨睇醫生前取消預約,然後要重新嚟過,第三次我就真係忍無可忍,唔可以再等!」由於等候逾月仍未獲安排覆診,她惟有另求良醫。她質疑既然被臨時取消診期,應可獲優先再安排,而非重新等候兩周診期,另不滿診所只以一句「醫師有事」便取消預約,對病人構成不便。
浸大中醫藥學院解釋,因何小姐提供被撤銷預約的日期不準確,故難以就事件作詳細調查。據現行預約程序,會向病人提供兩星期的提前預約服務,如醫師因緊急事務停診,診所將安排最快的預約時間予求診者;若病人指定醫師預約名額已滿,則預約期可能需重新輪候。
檔案編號:100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