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景邨租戶與業主比例是7比3,但管理權由法團主導,王坤坦言,權益是不對稱,即使房署代表在管委會上只得一票,也應爭取主導權,「點解佢只係爭取做一個委員,而唔爭取做主席?」他指租置計劃推出後,房署一直以「卸膊」態度迴避屋邨管理問題,不會積極參與法團的管理工作,在業主大會上又以尊重小業主為由,不投票以持中立,「呢個先係最大問題」。
王坤指,很多時管委會通過的事項,都以業主權益為依歸,不會優先考慮租客權益,尤其涉及行政管理措施,更毋須業主大會通過。
王坤指,若有關的管理措施不合理,如影響租戶權益,房署應提出反對意見,甚至可要求召開業主大會討論及表決,「係房署本身責任,但佢有冇做到呢?我相信冇,如果有,都唔會係咁嘅環境」。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