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懶人包】一文睇盡《香港政策法》重點 保障香港獲獨立看待

蘋果日報 2019/06/11 17:09

反送中遊行引渡惡法美國-香港政策法

香港政府提出修改《逃犯條例》,放寬引渡疑犯到中國受審,多國政府對此表示關注,令到香港在國際社會中憑「一國兩制」所建立的地位大受動搖,上月美國政府開腔直言,有意重新審視在1992年制訂的《美國-香港政策法》,即香港有可能失去多年來一直享有的特殊待遇。
香港在1997年主權移交到中國手上前,港人人心惶惶,又擔心有朝一日1989年的六四事件會在香港重演,惟當時香港已經享有國際都會的地位,與美國商貿等關係密切。故美國政府在1992年制訂《美國-香港政策法》,旨在確保香港回歸後是一個有別於中國的非主權實體,以此法案維持香港繁榮穩定、人權及自由,保障香港在政治、經濟、貿易政策方面,與中國完全不同,例如以下內容:
● 獨立關稅區
無論中國是否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法案下美國仍然承認香港是一個獨立關稅區及香港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繼續享有貿易優惠。
● 商品
美國繼續批准香港的貨物享有無差別的貿易待遇,因香港是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成員,美國認可由港府向商品發批的產地證書。
● 獨立制訂協議
美國會在1997年7月1日前、當日以及之後,積極維持香港社會的信心和繁榮,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以及美國和香港相互有利的關係。美國會繼續尋求維持及擴大與香港的經濟及貿易關係,在經貿問題上視香港為個體,包括進口配額和原產地證書問題。美國會積極與香港在經濟、貿易、金融、貨幣、航空、船運、通訊、旅遊、文化、體育以及其他領域,建立和擴展直接的雙邊關係和協議。
● 技術知識限制
美國會根據「巴黎統籌委員會」(COCOM)協議讓香港採購敏感技術,只要美國相信技術無不當用途或出口就可以繼續購買。
● 簽證審批
香港特區護照獲得美國承認,持證者申請赴美簽證獲獨立看待。美國政府認可1997年6月30日後,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發出的護照和旅遊證件。法例例明,根據適用的美國和香港法律,美國應積極鼓勵香港居民以商業、旅遊、教育、科學和學術研究等目的,以非移民簽證訪問美國。
●領事權
美國維持1997年6月30日後的駐港領事,以及維持其他官方或半官方組織,包括「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Agency American Library」。美國歡迎香港在1997年6月30日後,維持香港在美國官方及半官方的工作,包括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香港貿易發展局辦事處和香港旅遊發展局。美國歡迎香港在其他與香港有關聯地方運作和維持其他代表香港的官方及半官方工作,包括經濟、貿易、金融、貨幣、航空、船運、通訊、旅遊、文化及體育等。
●貨幣兌換
美國繼續容許港元與美元之間按固定匯率自由同無上限兌換。
●保障在美港人
港人在美國所擁有的任何財產,皆不會因香港主權移交而受影響。
●交通
美國認可在香港註冊的船隻、合法的美國的商船可自由在港停泊;美國認可由香港當局向香港航空公司發出的許可證。
美國國會委員會上月直指,《逃犯條例》一旦實施,中國有可能從香港引渡疑犯入境,讓華盛頓有理由重新審視《美國-香港政策法》所制定的港美關係,分析指,美國對《美國-香港政策法》的態度,除了有經濟意義,同時反映對一國兩制的評價。
根據《美國-香港政策法》的要求,美國國務院每年就香港落實一國兩制情況向國會提交報告,回歸首10年的報告雖有批評香港民主發展,但對一國兩制落實仍持正面態度,所以於2007年後未有再提交報告。但隨着中國對香港的壓制轉趨嚴重,2014年雨傘運動後,美國民主、共和兩黨議員聯手提出《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建議修訂《香港政策法》,加強關注香港民主情況。國務院亦再根據《香港政策法》,於2015年重新提交報告。一旦美國認為香港已經喪失自治,即與內地城市無異,理所當然地,美國可取消對香港的貿易優惠。
如美方修改《美國-香港政策法》,港人要赴美公幹、旅遊、升學都可能受到限制,等同「懲罰」香港人。
路透社/《蘋果》資料室/維基百科/美國法典
【新聞有價】6月17日起 繼續撐蘋果
http://bit.ly/2IJ24Z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