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問題是涉及人數多,八達通有數以百萬計的用家。一張用作支付車資,或是小額消費的付款媒介,現在大家因小小獎賞,便甘心奉獻了私隱。八達通有沒有牴觸私隱條例,執法當局自有分曉,以後大家填表格時,不一定要提供全部個人資料。在日日賞的表格中有關收入、婚姻狀況及教育程度等,都不是必須的資料,而地址、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電話等卻是必須。一如購買投資產品,大家要問為甚麼要此等資料?若收集的團體把資料出售,其實對當事人相當不利。
我沒有用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因不想中門大開。我也沒參加八達通日日賞,原因是我認為自己的私隱,比起那些小小優惠更珍貴。
有次與一位知名人士食飯,他竟然使用現金結賬!並非他沒有帶信用卡,而是不想留下消費蹤迹給別人。
李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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