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昨指被告陳靄婷(28歲)月入1.2萬元,當中3,000元付家用,比例不算低。無案底的被告是孝順乖孩子,沒不良嗜好,犯案屬單一事件,現已深切懊悔,主動提出向老婦及車長賠償。報告亦認為她不需感化。
裁判官引述報告指,被告主動與長者同住及照顧起居飲食,可見她孝順。案發當天她接獲外公病危消息,相信她因家事感焦慮而犯案,終判罰100小時社服令,另向兩事主各賠5,000元。
被告承認的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她於今年5月7日在觀塘啟田邨啟旺樓外的215X線巴士上,襲擊乘客郭雪芳(64歲),之後在車外襲擊女車長吳小蓮(59歲)。乘客拍攝及放上網的片段顯示被告激動稱:「阻住唔畀我落車仲喺度嘈嘈嘈!」有女聲在鏡頭外大叫「成車人都睇到你唔啱㗎!」
案件編號:KTCC1035/17
■記者羅日昇、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