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仿真槍】內地男從香港代購判無期徒刑 父:罰得太重
河北仿真槍王引鵬
河北秦皇島33歲男子王引鵬去年3月,被河北省高院終審判決犯走私武器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然而作為父親的王金忠,卻認為兒子判得太重,一直為兒子申訴。去年8月,他遞上上訴申請,目前仍在等待結果。當年曾為王引鵬代購仿真槍的兩名淘寶賣家,也被以走私武器罪判刑。
王金忠表示,兒子是個軍事迷,一直買下仿真槍玩具槍。他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訴,認為案中的槍支不符合法例上規定的槍支,沒有殺傷力,判決有誤。
雖然去年7月,法院駁回王金忠的上訴,但王金忠仍拒放棄,於去年8月要次遞交上訴申請。代表律師杜新月認為,王引鵬沒有走私武器的主觀意識,僅僅以個人愛好,收藏為目的而購買。在整個交易過程中,全都認為所購買的是模型槍,仿真槍。
杜新月又認為,王引鵬沒有用仿真槍犯罪,也沒有將仿真槍賣給犯罪集團或有前科的人,其行為對社會沒有危害。之前亦有案例,但案件卻出現「同案不同判」的情況,認為本案判刑過於重。
眼看孫女只有4歲,但王金忠指出,如果申請再次被駁回,他將向最高檢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