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向來都係反映民意嘅地方,之不過當立法會裏面嘅人有意見又可以點表達呢?話說立法會最近諮詢緊員工延長退休年齡問題,但係就令到一大班喺立法會服務咗好耐嘅老臣子覺得受到不平等對待,不禁要問誰還未發聲呢?
政府𠵱家研究緊畀2000年6月1日之後入職,即係所謂新制嘅公務員,可以選擇性延長退休年齡5年,即係到65歲先至退休,原因係方便各部門處理好人力需求嘅問題。就咁聽都好正常吖,今時今日60歲真係唔係好大年紀,好多人都有心有力,可以繼續服務社會。
唔少制度都跟隨政府嘅立法會,於是秘書處都諗緊仿效,即係畀新制嘅員工延長退休年齡。但舊制嘅員工又點呢?據聞秘書處無提,言下之意即係無得延長退休年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