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警案主角曾健超被控襲警及拒捕罪成囚5周,曾宣佈放棄上訴,今服刑找數。由於曾是今屆特首社福界選委之一,選舉事務處發言人稱按照選舉安排,若有選委在選舉當日正在服刑,該處會安排在相關選委服刑的懲教院所設立專用投票站,供其投票選特首,票箱會被運送去指定的中央點票站,與中央點票站的其他選票混合點算。若特首選舉在首輪投票未分勝負,需舉行第二輪投票,發言人稱,相關安排與首輪投票一樣。
曾健超今日服刑5星期,消息指,按照規定,如行為良好,一般囚犯只需服刑三分之二,「按照規定,囚犯扣減三分之二刑期後,若不足31日,佢亦需要坐31日」,換言之,曾健超需服刑31日才可刑滿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