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吳能講出違規事及經濟局稽查查廠時間及稽查督察的資料,亦說出過往由他協助解決問題的成功個案,有廠家為免被停發產地來源證答應給付金錢。
吳取得工廠交出的賄款後與趙分數,兩人利用上述手法向工廠索賄已持續一段長時間。被索工廠包括鞋廠、製衣廠及紡織廠等,其中一廠被索賄長達半年,款項達三十萬元。同一時間,姓趙的稽查及其妻子的銀行戶口有來歷不明的存款。
調查中,廉署人員在趙的住所,搜出大量懷疑為經濟局稽查工廠的機密文件。廉署呼籲商業機構廉潔從商,遇有公務人員濫用職權、索取賄款應拒絕,即向廉署舉報。
在上月春節期間,澳門廉署亦逮捕了十一名海關人員,懷疑彼等向出口商人勒受「利是」。